以色列總統府12日發表聲明說,美國總統特朗普已致信以總統赫爾佐格,呼籲“全面赦免”正因貪腐案受審的以總理內塔尼亞胡。特朗普這一做法在以色列國內引發爭議。
特朗普在信中一面聲稱他“絕對尊重”以色列司法系統獨立性,一面聲稱針對內塔尼亞胡的案件是“出於政治動機、毫無正當依據”。以總統府在聲明中回應稱,任何尋求總統赦免的人都“必須依據既定程序正式提出申請”。截至當晚,赫爾佐格本人未作回應。
據新華社援引《以色列時報》報道,以色列總統有權赦免經法院定罪的人,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符合公共利益,相關人員甚至可以在法律程序結束前獲得赦免,但必須由尋求赦免的當事人或其直系親屬提出申請。內塔尼亞胡及其親屬尚未提出申請。
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最高刑罰將是10年監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將合計面臨3年監禁的最高刑罰。
特朗普這番“呼籲”受到內塔尼亞胡領導的執政聯盟成員歡迎。以色列極右翼政客、國家安全部長本-格維爾發表聲明稱,對內塔尼亞胡的赦免“既正當又緊迫”。他敦促赫爾佐格“聽特朗普的”。
以色列反對黨議員則認為內塔尼亞胡正試圖藉助特朗普擺脫個人“法律困境”。民主黨領導人亞伊爾·戈蘭發表聲明說,內塔尼亞胡聲稱關於指控“過去什麼事都沒有,將來也不會有什麼事”,但同時懇求特朗普幫他獲得赦免。如果內塔尼亞胡無法同時治理國家和應對審理,應該“主動辭職”。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為以色列首個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2024年12月10日,內塔尼亞胡首次因涉嫌貪腐案出庭作證。
內塔尼亞胡因涉嫌向媒體大亨提供好處,以交換後者贈送禮物並對他和家人做偏向性報道,於2020年初受到以色列檢察機關指控,罪名包括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去年年底他首次作為貪腐案被告出庭,但否認受控罪名。
該案中,內塔尼亞胡及其家人涉嫌在2007年至2016年間,從以色列商人、好萊塢製片人阿爾農·米勒漢處收受價值約28萬美元的雪茄、香檳、珠寶等。作為回報,內塔尼亞胡直接或間接地向對方提供好處。
這是以色列首次出現在任總理受到刑事訴訟的情況,如被定罪,內塔尼亞胡可能因受賄罪被判最長10年監禁,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兩項罪名刑期合計最長3年。
據此前報道,自2020年審理啟動以來,內塔尼亞胡多次以戰事、外訪、健康等理由“拖延避審”。
早在今年6月,特朗普就曾多次公開施壓,要求以色列撤銷對內塔尼亞胡的審理。就以色列司法部門持續推進針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貪腐案的調查審理,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發帖表達不滿,批評以色列司法部門妨礙內塔尼亞胡推進與伊朗和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的談判,稱美國“不能容忍這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