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條流氓新聞,都引起公憤了!

hi,我是胖胖。

莫言寫過一句話:

“語言文字確實是有階級性的,不僅僅是些抽象的符號。”

我認為這句話,在這一刻,突然具象化了:

我想問問這樣一個媒體,寫出這樣的新聞,是“何不食肉糜”麼?

確實,肉食者鄙。

站在高處太久的人,總會忘記,普通人腳下的路,是坦途大道,還是深淵巨口。

他們眼裡的踮踮腳,落在老百姓身上,或許就是一生的全力以赴。

當然,這種脫節不只體現在媒體上,還體現在某些人對生活的體驗式理解上:

老闆娘稱:“你們這些有錢人,還來體驗生活,一頓飯錢都捨不得給。”

女子表示:“不是捨不得,是不讓花,就是一堂體驗課”。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這樣一則新聞,要我說:

當一個人把自己的輕鬆、浪漫、理想主義,建立在他人的現實成本之上,那便不是體驗,而是一種對現實的輕慢。

根據女子的自述,她“不花錢”的理由不是節省,而是“課題要求”。

是,你徒步、你不花錢、你想體驗生活,這都沒問題,這是個人選擇、個人挑戰。

但你不能要求別人也加入你的實驗,你不能以此為由要求別人為你付出時間、食物和資源。

個人實驗不等於他人義務,老闆娘不欠你什麼時候對吧?

我記得羅蘭·巴特寫過這麼一句話:

“你無法通過凝視貧困來理解貧困,只能通過承擔它。”

如果你選擇在店裡洗碗,用自己的勞動去換食、志願服務換住宿,這屬於勞動互惠的範疇,有清晰的責任界線,這完全沒問題。

但如果選擇的方式,是以體驗作為藉口,直接向他人提出索取,不過就是將自己的選擇強加給陌生人,並將他人的善良變成自己旅途的可消耗資源。

飯店老闆娘說“我們幫助有困難的人”,這句話的原則就是:

幫助應該投向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善意應當自願,而不是被規訓。

當一個人明明不在困境,卻要藉體驗的名義佔用這種善意,這不就是在稀釋社會互助的價值!

胖胖在想,那些真正處於困境的人,是不會把求助拍成視頻的,也不會恥於用體驗生活這樣的名義來尋求資源。

他們的沉默與隱忍,可能才是貧困最真實的部分。

可能有些人願意伸手相助,是基於對他人處境的理解與共情。

但如果這種幫助被頻繁用於不需要的人身上,或者被某些人用來完成“個人挑戰”“內容創作”“體驗課程”,那麼社會善意的價值就會一點一點被稀釋。

這是必然的結果。

因為善意並不是社會義務,而是一種會枯竭的公共資源。

飯店老闆娘的言外之意其實很清楚:

你想體驗清苦,我不反對,但你要用我的資源來完成你的體驗,那我只能說一句:

不好意思,這個忙我不幫。

你可以體驗你的生活,但別人沒有義務陪你體驗。

你願意浪漫,但別人得過日子。

你想挑戰不花錢,但別人得靠賣飯掙錢養家。

你做你的選擇,別人做他們的判斷,互不相欠。

她可以隨時退出,她隨時可以回家,她隨時可以結束旅程。

可現實裡那些真正困難的人,是結束不了、停不下、沒得選的。

窮人永遠無法去體驗他們的生活,而他們,卻總想把窮人的苦難當成一場隨時可退出的遊戲。

當一個人擁有退路,她的體驗就永遠不能叫體驗。

因為她隨時能回到溫暖的家,回到干淨的房間,回到不再匱乏的現實。

而真正的窮人,沒有這種選擇:

他們不是在“體驗”,他們是在“生活”。

有人踩的是軟地毯,有人踩的是硬石頭。

兩則新聞,胖胖都看到一個殘酷的現實邏輯:

最大的殘忍,就是站在別人無法抵達的位置,去定義他們的生活。

最大的傲慢,就是用自己的輕鬆,去解釋別人的艱難。

他們都忘了,世界不是按照他們的成本運轉的。

確實,喊“踮踮腳”的,永遠不會是踩石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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