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這則新聞,難道代價就只能落到老百姓頭上?

hi,我是胖胖。

柏拉圖說過一句特別經典的話:

“多數人的痛苦,往往來自少數人的輕率決策。”

放到許多公共工程上,很精準!

部門越多,越沒人協調,伸手的人一堆,真正負責的人一個都沒有。

等出了事,你去問誰該管,得到的永遠是最統一的答复——“不歸我管。”

昨天,刷到這樣一則新聞:

兩年裡被圍擋住三次,每次動輒大半年。

房租一年幾十萬,就這麼眼睜睜被圍擋吃掉,收入銳減,顧客繞路,店面成廢墟背景板。

一條路的命運已經變成一鍋粥,在回應中我們看到:

挖路的人不知道為什麼挖,圍擋的人不知道要圍多久,管理的人不知道誰在施工。

受影響的商戶和居民,只能在鋼板、積水、灰塵、噪音之間耗掉生命裡實打實的金錢、生活!

而所有環節,神奇地統一口徑:不歸我管。

如果真只是修路,其實沒什麼好說的。

任何城市都要修路,更新、整改、建設,誰不希望住在更乾淨、更現代的地方呢?

問題在於——怎麼修?誰來修?為什麼修?修多久?誰為代價負責?一年修幾次?

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胖胖身邊也不是沒出現類似的情況。

我有個同學,每年過年回家,他都提到,他們家那條路,一年兩次開挖,前腳剛打掉,沒多久又重新鋪。

每次挖開,還要對整條路上的戶主收五千塊錢。

按理說,掏一次也就算了,可一年兩次,年年如此。

當然,這只是胖胖身邊的一件小見聞。

可正因為如此,胖胖才知道新聞裡的荒誕絕不是孤例,而是一種常態。

每一條路都可能突然封死,每一個出口都可能被圍擋;每一次改變都不需要你知情,更不需要你理解。

你唯一能做的,是接受。

接受它突然發生,也接受它永遠說不清。

這些問題,一旦牽涉到部門、流程、單位、承包、協調、審批、施工……

結果往往是:沒有答案。

或者答案永遠在下一次會議、下一次反饋、下一次溝通裡。

現實中的人,卻在這一層又一層的等待裡,被現實慢慢耗空。

新聞中,商戶一年幾十萬房租,大半年都被圍擋擋死,生意斷崖式下跌。

但只要事情落到公共工程四個字上,個體就自動被放進這套巨大的縫隙裡,這合理嗎?

接縫形狀為除塵、噪音、斷開、封閉、下降工作、工作、協調短缺。

縫隙的形狀也是沉默,那個反復出現的詞:“不歸我管。”

這四個字很輕,可壓過來的現實卻很重。

兩年修三次,像胖胖上面所述,並不少見。

有修路,挖,挖,修,光纜剛剛埋好改道,雨污分離剛剛做好,光纖剛剛鋪設,還得整體更新。

你會看到一種奇異的循環:

今天的施工是為了糾正昨天的施工,明天的施工是為了替代今天的施工。

而所有施工隊都有許可證、都有流程、都有安排、都有理由、都有文件、都有通知。

這看起來都很“對”,這個“對”,是打引號的!

現實是誰造成的?沒人回答。

因為,不歸我管。

而任何問題,只要推到多部門、多流程、多環節、多職責,就自動失去主體。

主體消失後,責任自然也消失,責任消失後,代價就只能落到老百姓頭上。

商戶的成本,沒人算。居民的出行,不重要。圍擋的時長,不透明。工程的問題,不歸屬。反复施工的邏輯,不解釋。甚至圍擋本身是否合理,都無從追問。

每一個個體的苦惱、停工期的房租、顧客的流失……

都被歸到那句萬能的、不需要承擔後果的八個字裡:

“工程需要”“上面安排”。

這幾個字比任何鋼板都硬,比任何圍擋都高。

這些問題其實並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成本問題,而是結構問題。

結構本身就是多頭。

誰都能伸進來,但誰也不能拍板。

誰都能推動開工,但沒人能保證收尾。

誰都能立項,但沒人能解釋反复。

誰都在執行,但沒人負責協調。

誰都能“安排”,但沒人承擔後果。

一個公共工程就像被拆成七八塊的拼圖,被交到七八雙不相干的手裡。

每隻手都在動,卻沒有一隻手需要對最終圖案負責。

最終呈現出來的,就是你現在看到的樣子:

坑是一個部門挖的,圍擋是另一個部門設的,管線是第三個部門換的,協調是第四個部門“負責”的,現場是第五個部門管理的,但當商戶生意被毀、居民怨聲四起時,這些部門的口徑會極其整齊:

這不歸我管。

在這樣的邏輯裡,公共工程就變成了一種最典型的“無主之地”。

無主之地就是:誰都能來,誰都能走,誰都能插手,誰都能脫身。

而生活在無主之地的人,是沒有選擇的。

你無法決定施工時間、無法決定圍擋範圍、無法決定封哪一頭、無法決定挖到什麼時候結束。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讓它開始,等它停止,等它換隊,等它發揮作用,等它發揮作用,等它封印,等它再次挖走。

你沒有選擇權,卻要承擔全部後果。

這樣的輕率,不僅是決策前的倉促,更多是決策後的不負責。

我最能理解的,是那位商戶的無力。

房租一年幾十萬,這不是冷冰冰的數字,這是實打實的壓力。

每天開門,看到的不是顧客,而是一片圍擋。

顧客要繞路,外賣進不來,車子停不了,灰塵撲面,施工聲轟鳴。

一個月,兩個月,半年……別人看到的是圍擋,經營者看到的是:每一天都是錢從口袋裡往外流。

可這樣的苦楚,不會被工程記錄。

不會寫進施工報告,也不會出現在協調會議紀要裡。

它只會默默地壓在一個人的肩上。

而當事人好不容易忍不住發聲,得到的卻是:

“我們也有疑問”“我們不知道”“我們只負責上報”。

這種答复,不是答复,是二次傷害。

它告訴你,你的苦難連被定義的資格都沒有。

修路如果沒有什麼利益糾葛,本身不是大事,甚至是好事。

問題在於缺乏整體統籌、缺乏統一協調、缺乏責任歸屬、缺乏信息透明、缺乏時間管理。

這一缺,加上一缺,就是百姓的麻煩。

可能在許多地方,公共工程並不是由需求推動,而是由流程推動,責任並不是由結果確認,而是由文書決定,協調不是為避免混亂,而是為了完成形式。

如此這般,“亂”成了必然,“反复”成了常態,“推諉”成了邏輯。

最終無非就是人們習慣了路都是這樣修的,生活都是這樣被拆開的,麻煩都是這樣來的。

習慣這種荒誕,比荒誕本身更悲哀。

我寫這些,我只是希望能提醒一句某些屍位素餐者:

公共事務不是上面安排四個字,而是實實在在的人間生計。

每一條路的圍擋背後,都是無數次繞行,是滿身灰塵,是商戶孤零零等客,是家長推著嬰兒車在坑洼間躲閃,是老人小心翼翼地跨過臨時橋板,是你我每天在突如其來的封路前的無奈。

如果公共工程能夠把協調當成工程的一部分,把透明當成基本義務,把時間管理當成責任,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口號,那麼老百姓就會好過一點。

絕大多數人都願意配合城市建設,這是實話。

但怕就怕,你費了所有代價,卻看不見一個個具體的人。

公共工程不是不能出問題,但不能出了問題,卻沒人在場。

修路不可能不會影響生活,但影響生活,卻沒有補償和說明,就很不合理!

圍擋不是不能設,但不能設了以後,就連“誰設的”都說不清。

越是簡單的事,越不能推脫!

一條路能否修得明白,就是這座城市治理水平的最低線。

治理不是在考驗工程本身,是在考驗責任是否清晰、協調是否到位、代價是否被看見、百姓生計是否被當成計劃中的一部分,他們的肉痛、他們的壓力、他們的損失、他們的困境,不能永遠被四個字擋回去:

“不歸我管。”

這四個字,每說一次,都在把一個人的信任掏空一點。

道路可以修復,地板可以平整,圍牆可以拆除。

但一個人被忽視的聲息、被耗掉的耐心、被拖垮的生計,不是靠一層新瀝青就能重新鋪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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