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婚冷靜期毒殺兒女案”將再開庭,診斷有應激相關障礙,妻子:被家暴,直播喊寶貝遭疑出軌;縣紀委正調查“派出所2次接警不出警”

12月8日,記者從“貴州男子離婚冷靜期毒殺子女案”死者親屬處獲悉,該案將於12月11日在鳳岡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

男子行凶前發視頻稱最後的狂歡

極目新聞此前報導,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鳳岡縣發生一起慘劇,男子劉某傑與妻子黃雲(化名)協議離婚次日,將他們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劉某傑在遺書中指責妻子出軌,承認自己2016年打過妻子,但最後再無打人行為。黃雲則稱,劉某傑不愛上班,她還曾被家暴捆綁過,只因為在直播過程中有寶貝等稱呼,但那些只是為了工作。

鳳岡縣人民法院大門

8月21日,此案一審在鳳岡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前,黃雲和弟弟由廣東趕到貴州遵義鳳岡縣,參加庭審,遞交證據。黃雲接受采訪時稱,希望法律能嚴懲劉某傑,為孩子討一個公道。劉某杰哥哥接受采訪時表示,大人吵架孩子是無辜的,相信法律會公正公平判案。

記者了解到,警方在案發後對劉某傑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做了鑑定,鑑定意見是:劉某傑案發時診斷有應激相關障礙,其在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當天庭審沒有結果,將擇期再開庭。

死者生前遊玩畫面

12月8日,黃雲的弟弟告訴記者,他們接到法院電話,案件將於12月11日在鳳岡縣人民法院再次不公開審理。黃先生還介紹,姐姐黃雲在跑外賣途中遭遇車禍致左腿骨折,再加上經濟拮据,此次開庭他們不打算前往鳳岡縣參與庭審,“不去了,等著判決結果”。

2次報警“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縣紀委回應:正調查

此外,據澎湃新聞,12月6日,黃雲的弟弟稱,他們接到鳳岡縣紀委的電話,稱針對他們反映的龍泉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的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立案,正在調查當中。

黃雲認為,自己和弟弟兩次報警,鳳岡縣公安局不作為、慢作為,最終悲劇發生。她以此向鳳岡縣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

9月30日,黃雲收到鳳岡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該決定書駁回了她的請求。

據行政復議決定書,鳳岡縣政府認為,本案中,鳳岡縣公安局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職責,損害結果的發生並非因公安機關未履行法定職責導致。案發前的兩次報警中,公安機關均履行了對黃雲人身安全的保護職責。在報警中,黃雲、黃勇均未提到劉某傑可能對兩子女的人身安全具有危害性,公安機關根據警情分析,無法預判劉某傑可能會對其子女實施侵害行為。

據行政復議決定書,刑事偵查筆錄中,劉某傑稱自己在案發前與黃雲的爭執中,並未表達過要傷害孩子,產生犯意系5月21日16時無法聯繫上黃雲及其母親,且其弟弟和其他人對自己不理解,才產生讓孩子喝農藥及自殺的想法。

黃雲說,她報警時反复說劉某傑買了農藥,威脅要殺了她,殺了她全家。她認為,警方應及時查處農藥、控制住劉某傑。警方則在行政復議中答復稱,案發前,黃雲在報警中陳述自己被劉某傑捆綁、用農藥威脅,屬於家暴範疇,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保護。

目前,黃雲已就該行政復議向遵義中院指定的正安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今年10月20日,正安縣法院通知,黃雲訴鳳岡縣公安局、鳳岡縣政府行政復議一案,已等待分派。

來源:極目新聞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