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張紀中被湖南美猴王影業有限公司(下稱美猴王公司)指控涉嫌職務侵佔800多萬元一事引發關注。
11月5日,美猴王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網上所傳“湖南美猴王影業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經偵報案稱張紀中涉嫌職務侵佔”一事屬實,目前朝陽經偵已受理並完成初步賬目調查,正處於調查階段,暫未明確立案時間。
據揚子晚報報道,張紀中在回應此問題時表示,這個100%屬於前妻誣告,協議離婚多年,前妻持續不斷騷擾誣告,前妻樊馨蔓曾訴至湖南法院被拒絕立案,現在來北京經偵,北京經偵沒有立案,“全部是栽贓陷害誣告”。
▲2025年9月30日晚,安徽淮北,張紀中接受採訪 圖據視覺中國
美猴王公司:
警方已受理此案,正在偵查中
近日,有自媒體博主爆料稱,湖南美猴王影業有限公司在北京經偵報案,指控張紀中涉嫌職務侵佔。
天眼查App顯示,湖南美猴王影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6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為張紀中前妻樊馨蔓,張紀中任董事、總經理,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影視策劃、影視文化項目投資等。
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北京美猴王國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山西通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樊馨蔓共同持股。
11月5日,湖南美猴王影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網上所傳“湖南美猴王影業有限公司日前在北京經偵報案稱張紀中涉嫌職務侵佔”一事屬實,目前朝陽經偵已受理並完成初步賬目調查,正處於調查階段。
該工作人員稱,湖南美猴王影業於2025年9月在北京公安朝陽分局經偵大隊報案,提供了張紀中涉嫌職務侵佔的全部證據,金額巨大。朝陽警方對此案非常重視,多次調查,已經受理此案,目前正在案件偵查中。
▲樊馨蔓在微博上公開了受案回執
▲受案回執截圖
樊馨蔓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2010年湖南美猴王公司成立之後,“張紀中再三與樊馨蔓和財務人員強調,不允許樊馨蔓過問公司財務”。樊馨蔓認為,這為張紀中持續以工作為由轉移、侵佔公司資金埋下了伏筆。
美猴王公司投資人在2023年已經在山西刑事報案,因為區域問題沒有受理。張紀中在美猴王公司任職期間“利用總經理職務之便轉移到他控制的公司、獨資的公司、他個人銀行賬戶上的資金龐大”,因此2025年在北京向公安機關報案。
▲2009年8月23日,樊馨蔓為宣傳其新書《世上是不是有神仙》出現在了重慶書城 圖據IC photo
張紀中:離婚多年,前妻不斷騷擾誣告
雙方此前曾有多次糾紛
針對此事,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多種方式未能聯繫到張紀中本人回應。
據揚子晚報報道,張紀中在回應此事時表示,這個100%屬於前妻誣告,協議離婚多年,持續不斷騷擾誣告,她曾用這個由頭訴至湖南法院,被拒絕立案,現在又來北京經偵,北京經偵也沒有立案,因為全部是栽贓陷害誣告。“去年600萬案件也屬於誣告,本來是替公司支付劇本費,剩餘款項退回公司即可,她非要誣告,最終民事判決按照捋順關係去判決處理,讓我先把全額備用金的(部分)退回公司,再讓我另案起訴公司,把我替公司支付的劇本費追回,不是她對外栽贓的情況。”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雙方離婚後曾有多次糾紛。
據紅星新聞、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張紀中曾在網絡公開發布與樊馨蔓的離婚協議,將樊馨蔓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子女撫養情況、財產及分割情況以及其離婚協議的隱私信息非法公諸於眾。樊馨蔓認為離婚協議是雙方個人隱私,未經同意被公佈於眾,嚴重損害個人隱私,以及損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將張紀中告上法庭。
2023年11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針對央視原著名導演樊馨蔓,狀告著名導演張紀中隱私權侵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張紀中向樊馨蔓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樊馨蔓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並支付相關費用。
2024年8月1日,據人民法院公告網、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張紀中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致歉義務,樊馨蔓(張紀中前妻)申請強制執行。公告顯示,法院認為,被告張紀中曾發布微博將《離婚協議書》公開至網絡,內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況、雙方財產的分割情況等原告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為構成隱私權侵權。法院判決張紀中向樊馨蔓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公證費用998元、律師費5000元。
據天眼查,案件流程信息顯示,張紀中已因此案被強制執行2.5萬餘元。
2024年8月4日,張紀中發文回應,稱自己在法院判決後就主動履行2.5萬元款項;至於對方要求道歉,自己沒有接受,最終法院選擇在一家紙媒上公布案件判決結果以代表本人執行道歉要求。
同時,據大象新聞報道,張紀中曾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起訴樊馨蔓,該案於今年3月、4月曾多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