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靠跑腿賺點辛苦錢的外賣騎手,居然一不小心變成了罪犯幫兇!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公佈案例,4名外賣騎手因為幫人跑腿買藥,被判了販賣毒品罪。
2021年到2023年期間,被告人陳某剛在明知佐匹克隆屬於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情況下,仍在跑腿群招人代買。馬某、盧某輝、馬某義在看到消息後,分別用自己的身份證,多次購買然後賣給陳某剛賺差價。
其間,陳某剛多次向多人販賣兩類藥品共計4000餘盒,非法獲利4萬7千多元;三名騎手分別獲利3740元至14426元不等。
法院認為,四人明知是國家管製藥品仍多次販賣,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且情節嚴重。綜合涉案數量、地位作用、認錯態度、退繳違法等情況作出判決和罰金。貪小利釀大錯,實在不值!
編輯: 范燕菲
責編: 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