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雲南的一座寺廟中,方丈釋永修不幸離世,僧眾們在整理他的遺物時,意外發現其名下銀行卡里竟存有高達498萬元的巨款。消息很快傳到了方丈女兒張逸雲的耳中。張逸雲在父親出家前就與他有著深厚的感情,雖然多年來父親一心向佛,在寺廟中修行,但她內心深處始終有著對父親的眷戀。得知父親留下如此巨額的存款後,她覺得自己作為女兒,有權利繼承這筆遺產,於是向寺廟提出了繼承的要求。
然而,寺廟方面卻有著不同的看法。寺廟認為,方丈既然已經出家,就已斬斷了世俗的塵緣,這498萬存款,是方丈在寺廟管理事務過程中積累下來的,是善男信女們捐贈給寺廟用於寺廟建設、佛事活動以及救助眾生的善款,屬於寺廟的公有財產,並不應該作為個人遺產由其女兒繼承。
張逸雲聲淚俱下地訴說著自己對父親的思念以及對這筆遺產的訴求。她回憶起小時候與父親相處的點點滴滴,那些溫暖的畫面彷彿就在眼前。而寺廟的代表則義正言辭地闡述著這筆錢的來源和用途,強調寺廟的規章制度和宗教傳統。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由於法律對僧人遺產繼承無特別規定,法院需根據資金來源判斷繼承權。在法庭上,寺廟提供了充分證據證明存款為寺廟收入,而劉女士無法證明其為王永私人財產。經過調查,法院確認存款確為寺廟所有,判定遺產歸寺廟。劉女士不服提起上訴,但上級法院維持原判。
法院在判決時綜合考慮了法律與宗教教義,最終判定王永的遺產歸寺廟所有。此案例表明,僧人在法律上仍為公民,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但其特殊身份和宗教傳統也需在判決中予以考慮,以實現法律與宗教的和諧統一。
來源:網絡,此事件為真實事件,侵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