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1月6日公佈“汕頭潮南西溝村農貿市場’6·10’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報告顯示,2025年6月10日1時許,汕頭市潮南區峽山街道西溝村農貿市場發生火災,造成3人死亡,過火面積及受損建築面積2500平方米。事故發生後,汕頭市有關部門單位組成汕頭潮南西溝市場“6·10”較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汕頭市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提前介入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
報告顯示,涉事市場商舖間未採用實體牆進行物理分隔,違規採用易燃夾芯材料彩鋼板作為分隔材料,分隔不徹底,防火防煙性能差,導致火災發生後火勢易快速擴大蔓延並產生大量高溫有毒濃煙;安全投入不足,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市場管理方應急處置能力不足,撲救初期火災和組織人員疏散不力。
在日常經營中,西溝經濟聯合社只負責開展與商戶簽訂租賃合同、收取租金、購置相關市場設施等涉及財務收支的經營行為。對於安全方面,僅在出租協議中簡單提及“注意安全防火工作”,並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在市場管理方面,僅通過僱傭市場管理人員,交由西溝村民委員會進行統籌管理,未能有效整治市場內違規住人問題,未組織建立並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未按要求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和消防應急救援演練,對市場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有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西溝村農貿市場存在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佔地的問題;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市場,構成違法建設。開辦市場時未依法申請辦理市場登記證,在2012年後未按最新要求依法辦理企業登記註冊,在未取得相關營業證件的情況下對市場攤位、商舖招商招租和開業。
報告顯示,針對此起事故中相關部門存在問題,以及由此涉及有關公職人員履職問題的,建議按管理權限由汕頭市、潮南區或其他部門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對其單位和有關公職人員依紀依規開展調查處理。
來源:新華社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