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望幫基民省510億元!公募費率改革收官政策,元旦起施行

每經編輯:趙雲

據證監會官網12月31日消息,為落實《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進一步降低基金投資者投資成本,規範公募基金銷售市場秩序,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對《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每年有望幫基民省510億元!公募費率改革收官政策,元旦起施行 -

《規定》共6章29條,主要內容如下:一是合理調降公募基金認申購費、銷售服務費率水平,切實降低投資者成本。二是簡化贖回費收費安排,明確贖回費全部計入基金財產。三是明確對投資者持有期限超過一年的基金份額(貨幣市場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銷售服務費,鼓勵長期持有。四是設置差異化的客戶維護費支付比例上限,鼓勵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五是強化基金銷售費用規範,明確基金銷售結算資金利息歸屬於投資者,要求基金投顧業務不得雙重收費。六是建立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台,為基金管理人直銷業務發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務。

(點這裡,可閱覽《規定》全文)

前期,中國證監會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市場各方總體贊同《規定》的修訂方向和內容,並提出具體修改建議。中國證監會逐條研究反饋意見,認真吸收採納,並對《規定》作出修改完善。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做好《規定》實施工作,堅持投資者利益優先原則,穩步降低基金投資者成本。

有分析稱,這標誌着公募基金行業第三階段費率改革落地,這也是公募基金費率改革工作的收官政策。據介紹,全部三個階段費率改革工作完成後,公募基金綜合費率水平下降約20%,每年預計為投資者節省約510億元的投資成本

騰安基金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是《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關鍵落地舉措之一,彰顯了監管層“以投資者為本”、切實推動行業讓利於民的堅定決心。

此次正式發布的《規定》充分聽取行業聲音,體現了監管規則制定過程的公開與審慎,有效響應了行業發展階段的實際情況,有利於新規的平穩落地與長遠執行。我們認為,《規定》將進一步督促銷售機構牢固樹立以投資者為本的經營理念,加速推動行業從“重銷售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重服務能力”轉型。

未來,我們將全面、嚴格落實《規定》的各項要求,依託金融科技能力,踐行“金融為民”理念,持續優化產品與服務體系,努力為投資者創造更大價值,與行業同仁共同促進公募基金市場的健康、高質量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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