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網上有一個很大的爭議點——
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召開“三農”政策通氣會強調:
要嚴守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底線紅線,堅決落實“兩個不允許”要求,即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也不允許退休幹部到農村佔地建房。
這個政策是年初2月中央一號文件的重磅政策,但為何現在又強調一次?
就是因為今年市場上有大量的自媒體博主對政策有誤讀或者亂解讀,搞得人心惶惶。
比如“誤讀是全面禁止城鎮居民下鄉利用農房”,“阻礙鄉村振興,限制社會力量參與鄉村建設”,“退休幹部只要有農村原籍,就能違規佔地建房”,“農村村民可自由買賣宅基地,私下交易受法律保護”等等。
其實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白政策的本質。
本質有兩個,表象和背後。
表像是什麼?
是為了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防止一些有權有勢的人佔用耕地、宅基地、兼併土地、亂拆濫建,確保農村社會穩定,避免因短期利益失去長期的依靠。
其次整治市場秩序,將來合規盤活農村土地資源資產,比如探索讓資本與農戶合法開展租用、入股、合作等模式,盤活利用農村閒置住房,為農民增加收入。
但如果沒有明確的法規限制,就會有大量的“權力”介入,通過不同的路徑剝奪農戶資源,在商業貿易角度,農戶是天然的弱勢群體,巧取豪奪自古有之,保不准未來會發生什麼巨大的社會矛盾。
而且還有一些農戶短視,低價出售宅基地,最後晚年失去保障,變為流民,導致社會動盪等等。現在明令拒絕交易後,農民年輕時候可以出來闖闖掙錢存錢,年紀大了,如果沒掙到啥大錢,退休金也很低,那落葉歸根,回到鄉村去養老也不錯。
如果農村有土地有住宅,蔬菜糧食能自給自足,只要還能動就能生活,花銷很低,就算存款少點也能安度晚年。所以這個政策,就是對各方利益的分割和劃界。
那麼背後是什麼呢?這個需要重點講一下。
站在經濟學角度,宅基地涉及最大的城市化問題,就是“不夠充分”,到現在為止,全國還有5 億多農民,未從土地中解放出來,這意味著鄉村的人口仍然太多,用地效率仍然偏低。
大政方針其實並不希望城市人口大量返鄉,更不希望反向加大鄉村的分散住宅建設。繼續集村並鎮,提高鄉村用地效率、提高耕地集中度和規模,才是農村未來的方向。
把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這一點非常重要。
因為農戶自己種莊稼,糧食的收購價很低,如果建大棚和搞養殖帶來的附加值更高,但大部分農民都沒有這個經濟能力。當然還得看天吃飯。如果遇到天氣不好,就像今年秋收期間下大雨這種,往往顆粒無收。
但如果讓成熟的企業去運作,既可以種植高附加值經濟作物,又可以通過品種選育、田間設施、收儲保障、產業鏈緩衝等多個環節,對沖天氣的影響。
農民進城後,可以參與城市工作,比如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建築工程、家政、物業、生活服務、養老育兒、物流倉儲、開店等等,外加農田出租收益,肯定要比單純種莊稼賺的更多,同時也為城市增加了經濟活力。
第二個是基建投入要注重性價比。
過去大拆大建的時代徹底結束了,現在全國人口過於分散,那麼為了服務好廣大群眾,就需要投資大量的基建設施,有時候一個村里只有20 戶人家,也要修建馬路、網絡、自來水等等資源覆蓋。
這些投資最終基本都會虧損,到頭來還是整體居民去買單。
但如果農民進城,就可以增加基建的利用效率。同樣一個火車站、地鐵、馬路,服務10 萬人口和100萬人口,產生的經濟價值天地之別。
所以現在各地在積極通過合村並居節省村莊居住區域的佔地,如此省出來的指標,即可轉化為建設用地,幫助城市增強創造經濟價值的能力。
當然,對外的說法是這樣做是為了解決農村空心化、基礎設施落後問題,而絕不會提能夠出售建設用地指標的問題。
所以宏觀角度,將來的方向依然是做大城市、集中人口,而不是允許人口分散到近郊或農村地區。
比如三中全會公報的第(23)條的內容,就是允許更大範圍內的建設用地指標轉讓,為城市地區承接更多常住人口做制度準備。
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探索國家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於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占補平衡機制。
看到這裡,肯定很多農民背景的讀者,心裡不舒服,為什麼為了國家經濟,要犧牲我們個人呢?比如說,我就喜歡農村的田園時光,但你非要讓我進城?
其實這是趨勢,但更多還是遵循個人意願。
而現在城鎮化不充分的更大原因,其實是農民租給企業,租金不高,進城後,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跟城市居民享受的城市配套資源還不一樣。
所以我認為,城鎮化控制宅基地資源只是基礎,而未來增加農民進城的收入通道和社會福利保障,才是最重要的。
只有這些東西做好了,才會快速城鎮化,其實大部分農民都不排斥進城,而現在城鎮化率卡住,農民選擇繼續在農村生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想清楚這個,一切政策的本質就通透了許多。
關於投資分享、實操思路、人生感悟和一線資訊,都會放在星球,有需要的讀者,可掃描文末二維碼加入後閱讀。歡迎跟1W+投資愛好者共同成長,日富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