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尰女士在廣東深圳寶安人民醫院做人流,一個月後復查發現胚胎還在,不得不第二次手術。日前,尰女士打進華商報大風新聞熱線反映此事,稱醫院不但不承擔責任,還讓自己支付6800元醫療費。
帶環懷孕6週
“本來要做負壓吸宮手術,他們沒給我搞好”
“我是1988年出生,我在深圳工作,我和丈夫商量,決定不要這個孩子,前面生過兩個孩子,有一個不幸患病離世。”
37歲尰女士決定在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做人流。 9月11日,醫院出具的超聲診斷報告單顯示,子宮內早孕,胚芽存活(據超聲測量估計約孕6週),宮內節育器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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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尰女士的超聲診斷報告單
“9月12日下午,老公在醫院陪我做手術。”尰女士回憶當天手術情景,“我在那裡躺著,只知道做手術的有三四個人。沒給我搞那個負壓吸宮過程,沒打麻藥,打掉的胚胎也沒讓我們看。”
尰女士告訴記者,術後一個月復查,令她吃驚的是一部分胚胎還在。
被迫二次手術
“那個胚胎還在子宮裡,醫院讓我支付6800元醫療費”
10月23日,尰女士前往醫院複查,才發現胚胎沒完全打掉。
當日醫院超聲診斷報告單顯示,宮腔異常混合迴聲團,周邊見少許血流信號。
“我被迫第二次手術,這個B超顯示我有多個迴聲,就證明我子宮裡有東西,那個胚胎還在,但已經死掉了。做B超的醫生還怪我,問我為什麼沒早來打。醫生馬上就讓我去查血,要我馬上住院,準備手術。”
尰女士感覺不對勁,“醫生當時讓我交手術費,我說這個錢我不會出的,是你們第一次手術造成的失誤。我當時只交了1000元押金,醫生說先看病,之後再說,還說給我安排了VIP。”
尰女士介紹,“10月23日檢查,當天下午就住院,到10月24日下午二次做了手術。檢查、手術費總共6800元,我25日出院醫院追著讓我付。”
調取監控未果
“帶環懷孕的孩子不能要”,6年前在同一家醫院上環
第一次手術花了2000多元,這次花6800元,尰女士意難平,要求調取第一次手術的監控。
“10月23日,我一打12345熱線,醫院馬上就提出調解,讓我先去把錢交了。我說這不是交錢的問題了,我要求把當天做手術的監控視頻給我,了解真相,醫院不給。”
尰女士表示,寶安區人民醫院是三甲公立醫院,“2019年我是在他們醫院上的環,結果竟然懷孕了,而帶環懷孕的孩子是不能要的。我開始是比較相信這家大醫院的,沒想到遇上了這樣的事。”
醫院回應
人流手術不可能每個人都乾淨,當時已告知
11月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訴求室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這邊已經把這個件轉到醫患辦那邊,他們負責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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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尰女士就診的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資料圖)
工作人員表示:“大概就是她來我們醫院做人流手術,然後人流後沒有乾淨,需要二次腹腔鏡(音)清除。她認為我們醫生沒給她清除乾淨,可是做這個人流不可能每個人都乾淨的,術前是有相關的告知,簽有相關書面材料。”
記者希望提供當天為尰女士做手術的醫生聯繫方式,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透露。 “你不是當事人,我不方便給你說詳細的情況,你可以周一到週五來醫患辦或者是宣教科了解。”
衛健局回應
已通過熱線系統對當事人做出答复
熱線反饋系統顯示,尰女士反映的訴求已登記受理,轉深圳市寶安區衛健局辦理。
11月4日,記者聯繫寶安區衛健局,信訪辦工作人員答復稱醫政科核查處理,工單已辦結,已通過熱線系統對朱女士做出答复,可以跟進科室處理。
之後記者聯繫該局醫政科,工作人員表示同事了解處理進展,“我問一下情況,然後回复你。”對於尰女士反映的監控問題,工作人員回應稱:“手術監控是有規定,它是涉及個人隱私的公共場所的視頻。我們調查調取只能觀看,我們可以跟醫院溝通一下。”
尰女士收到的政務回复短信顯示,醫院高度重視市民反饋情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核實。經查,患者因早期妊娠(帶節育環妊娠)要求人工流產並更換節育環,於9月11日來醫院就診,完善檢查簽署人工流產及更換節育環知情同意書(已詳細告知不全流產的風險),告知可選擇麻醉下無痛人工流產,患者未選擇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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尰女士收到的政務回复短信
患者於9月12日在醫院行人工流產術。術前再次宣教,詳細告知人流術後注意事項,並告知患者術後10~15天回院複查。術前患者要求人工流產並取環,取消放置節育環(放置節育環費用已退回患者),術程順利。醫院將妥善處理該事件,依法依規保障患者合法權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李華編輯劉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