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粵澳穗消委會聯合發布登山鞋比較試驗結果。比較試驗結果顯示,25款登山鞋整體質量較好,但也發現部分產品存在執行標准適用不准確、關鍵指標表現不佳等問題。
具體來看,有5款樣品極容易發生透水,不能有效防水;涉及凱樂石、斯凱奇、FILA等品牌。另有1款“特步”品牌樣品耐磨性能不符合標准規定。
8月31日,針對上述情況,南都·灣財社記者聯系涉事品牌。凱樂石京東自營旗艦店客服表示,“這個貨號爲KS2432184的產品是透氣版的,不防水。”斯凱奇天貓運動旗艦店客服稱,“skechers的鞋子一般是不建議遇水的(洞洞鞋和拖鞋除外),鞋子都是高溫壓制而成,長期遇水後會損耗鞋子的耐用,請避免長時間浸泡以免造成脫色脫膠。”FILA京東自營旗艦店客服表示,“貨號爲T12W441503FPS的產品不防水。”特步客服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到相關通知,具體要以官方回復爲准。”
25款登山鞋比較試驗
部分產品存在關鍵指標表現不佳等問題
此次試驗,粵澳穗消委會從電商平台及线下實體店,共購买了25款登山鞋樣品(其中男式登山鞋10款,女式登山鞋15款),價格從人民幣約115元/雙到1300元/雙不等。
樣品測試主要依據或參照GB 25038-2024《鞋類通用安全要求》、QB/T 4553-2013《輕型登山鞋》、GB/T 33393-2023《鞋類 整鞋試驗方法 熱阻和溼阻的測定》、GB/T 44939-2024《消費品質量分級導則 鞋類》、GB/T 30907-2014《膠鞋 運動鞋減震性能試驗方法》、GB/T 24152-2018《籃排球專業運動鞋》等標准。
樣品測試項目主要包括2項化學安全性能指標,分別是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以及剝離強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防滑性能、防水性能、透水汽性能、減震性能等7項物理使用性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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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比較試驗結果顯示,25款登山鞋整體質量較好,但也發現部分產品存在執行標准適用不准確、關鍵指標表現不佳、宣傳不當等問題。主要是有20款樣品明示執行的標准考核項目中缺乏防滑性能、防水性能等關鍵技術指標,有13款樣品基本不具備防水功能,有9款樣品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宣傳與實物不太相符。
“特步”鞋底磨痕長度大於10mm
耐磨性能不符合標准規定
耐磨性能是表徵鞋底是否容易磨損的指標,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將導致鞋子因外底磨損嚴重或磨透而無法穿用,不僅大大降低了鞋的使用壽命,而且過多的磨損會惡化鞋底的防滑性能,容易引發滑倒事故。QB/T 4553-2013《輕型登山鞋》標准規定磨痕長度不大於10mm。
比較試驗結果顯示,1款“特步”品牌樣品的發泡材料(佔鞋底面積較大)部位鞋底磨痕長度大於10mm,耐磨性能不符合標准規定。
7款樣品剝離強度在70N以下
涉及諾詩蘭、探拓戶外、Timberland等
剝離強度是考核鞋幫和鞋底粘合質量的指標,剝離強度差的產品在穿着過程中幫底粘合部位易發生脫膠,影響使用壽命。根據QB/T 4553-2013《輕型登山鞋》標准規定輕型登山鞋的底牆與幫面剝離強度不低於90N/cm。
本次比較試驗樣品剝離強度測試結果差異較大,在198N/cm到46N/cm不等。其中有7款產品剝離強度在70N以下,表現相對較差,涉及探拓戶外、FILA、諾詩蘭、SKECHERS斯凱奇、凱樂石(KAILAS)、Hoka one one、Timberland品牌。
10款樣品透水汽性能較差
涉及迴力、探路者、Salomon等
根據GB/T 44939-2024《消費品質量分級導則鞋類》規定,透水汽性能≥9.0g爲AAAAA級,≥7.5g爲AAAA級,≥5.5g爲AAA級。
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有9款樣品透水汽性能≥5.5g,表現一般;10款樣品(回力、探路者、諾詩蘭、探拓戶外、Salomon、DECATHLON、Columbia、Hoka one one、Timberland、Mount Soul/山之魂)透水汽性能<5.5g,表現相對較差。
透水汽性能表徵穿着過程中鞋內水汽能散發到鞋外的能力,是反映鞋子舒適度的指標。透水汽性能差的產品會給穿用者帶來腳悶等不適感,不僅容易引起腳部疲勞,還容易導致細菌滋生,不利於穿用者的健康。
5款樣品不具備防水功能
涉及凱樂石、斯凱奇,菲拉等
本次比較試驗的25款樣品中,Columbia、Salomon、Hoka one one、Mount Soul/山之魂、探路者、DECATHLON、諾詩蘭、HUMTTO悍途、斯立德、回力10個品牌的樣品聲明具有防水功能,其余樣品未作出相關聲明。根據QB/T 4553-2013《輕型登山鞋》標准規定防水性能測試在彎曲1萬次後應無透水。
測試結果顯示,有8款樣品不透水彎曲次數在介於1次至100次之間,基本不防水,表現相對較差;5款樣品(凱樂石、斯凱奇、MERRELL、亞瑟士、FILA)極容易發生透水,不能有效防水。
據了解,登山鞋的防水性和透水汽性與鞋面材質關系密切,且兩項指標存在一定的反向關聯。未經防水處理的織物/網布/帆布材質往往透水汽性能較好,但防水效果不理想;具有較厚塗層的頭層皮革或合成革或使用特殊防水塗層的材質一般具有較好的防水性能,但透水汽性能較差。
對此,消委會向登山鞋生產企業提出建議,目前我國對鞋類產品除涉及化學安全的指標外,在使用性能方面無強制性標准要求,現行有效的登山鞋行業標准是QB/T 4553-2013《輕型登山鞋》,屬於推薦性標准。
一是根據登山鞋的特點和使用場景,選擇並執行合適的標准,確保登山鞋的質量與適用的場景相匹配。二是宣傳營銷要符合產品真實質量情況,規範宣傳用語,不能通過誇大或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三是根據產品的定位和特點,詳細標示產品關鍵信息,爲消費者選購和使用提供真實可靠的參考依據。
採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王蕾娜
標題:25款登山鞋測評:凱樂石、斯凱奇、FILA等樣品不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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