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渡輪站。(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所屬的高雄市輪船公司一名員工向媒體投訴,公司調派患小兒麻痺而行動不便的員工推鐵門,總經理還指該身障員工「來混日子」,疑似有職場霸凌的情形;對此,勞工局表示,勞檢處將主動前往了解釐清,如事業單位未辦理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將依職安法要求限期改善,倘屆期未改善,可處僱主3萬至15萬元罰鍰。
高雄市輪船公司一名身障員工向媒體投訴指稱,她罹患小兒麻痺,右腿無法出力,去年11月透過社福團體媒介,應徵高雄市輪船公司收票人員,她也順利通過考核在今年1月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不過,今年5月25日她卻被要求輪調到旗津渡輪站,必須在旅客上下船作業結束前後以人力推動方式橫向開、關鐵製柵門,她因身障無法勝任,向上反映沒有結果,尋求輪船公司工會協助後才取消這項命令。
投訴員工表示,公司總經理曾在會議中批評她「什麼都不會,就是來混日子的」,她很擔心未來公司會因而認定她不適任,將她解聘。
高雄市輪船公司總經理則表示這是一場誤會,是子虛烏有、斷章取義的指控,這個事件是溝通上的不足所造成而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對此,勞工局表示,勞檢處將主動前往了解釐清,如事業單位未辦理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將依職安法要求限期改善,倘屆期未改善,可處僱主3萬至15萬元罰鍰。
勞工局呼籲僱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辦理相關預防措施,以避免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
標題:派身障員工推鐵柵欄 高雄輪船公司遭爆霸凌…勞工局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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