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曝光奶精加澱粉做成假奶粉銷往全國,律師: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可判無期

據央視網,2024年8月,河南省中牟縣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案件偵查大隊的警察在日常摸排中發現,城郊一處偏僻的倉庫里連續好幾天傳出濃烈的奶香氣,引起了警察的懷疑。經蹲點偵查,警方鎖定此處為生產假奶粉的窩點。

隨後,警方現場抓獲該窩點從事生產作業的12名嫌疑人,並查獲大量生產偽劣奶粉的原料、包裝材料及設備等。報道稱,奶精加澱粉做成假奶粉銷往全國,各大電商平台均有售。

央媒曝光奶精加澱粉做成假奶粉銷往全國,律師: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可判無期 -

圖源/央視網。

11月30日,記者聯繫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他認為商家在生產奶粉過程中,以奶精加澱粉欺詐消費者,屬於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擾亂市場秩序和生產秩序,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涉及到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此外,根據《食品安全法》62條規定,電商平台對平台內食品經營者負有實名登記、許可證審查的義務,發現違法經營需立即停止服務並報告監管部門。未盡到該義務,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有權根據148條規定要求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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