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
《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新修改的條例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條例》
新增陪護假制度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
其贍養人可享受每年累計
不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帶薪陪護假
若為獨生子女還能再多兩天
針對普遍關心的
陪護假期間的待遇問題
修改後《條例》後也明確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江蘇省同樣有相關假期
根據江蘇省有關規定
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至少5天的陪護父母假
護理假期間
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不影響晉升或晉級
什麼是“護理假”?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週年計算)申請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全國還有多地,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護理假。
近年來,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多地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在已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地區,獨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還有10餘省份,非獨生子女同樣可享受護理假,不過假期天數少於獨生子女。例如,山東、安徽、寧夏、四川、江西規定,非獨生子女每年可獲得最多7天護理假,天津、雲南、黑龍江、貴州、新疆達到10天。
湖北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明確,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近年來,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在已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地區,獨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體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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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網友讚歎
人性化的政策,人性化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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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指出
希望擴大陪護假的輻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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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現代+ 綜合東方網、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人力資源雜誌、湖北日報、大眾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