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租戶拿不回來的押金,另一邊是房東收不到的租金,這被雙方看作是典型的“黑中介”。北京商報記者近日接到租客劉芳投訴,她通過安居客平台上入駐的中介公司承租北京大興區一套一居室後,陷入了一場持續近一年的租房維權拉鋸戰:平台推薦的企業安逸雅居(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逸雅居”)以個人賬戶收取房租近4.6萬元,租賃期滿後卻拖欠押金拒不退還。房東上門“趕客”,聲稱未收到安逸雅居的租金。一場由平台搭橋、黑中介兩邊吃的租房“頑疾”再次上演。而租房前大講品牌背書和“租住保障”的平台,在問題發生後以“糾紛屬於線下交易”為由,拒絕履行任何監管或協助義務。
收不到錢的房東,
要提前收回房子
在劉芳繳完自己四季度房租後不久,房門上多了一份房東的告知書。自稱房東的人表示,因安逸雅居拖欠租金,將在一周內收回房屋,要求租客限期搬離。
“租期還剩兩個月,怎麼就讓我搬走?該不會是假房東吧?”劉芳半信半疑地撥通了告示上的電話。一番溝通之後,她發現房東也在聯繫自己租房的中介安逸雅居及收款人白玉條,卻得不到回應。此次上門貼條要求收回房源,主要原因是中介拖欠房租。
據房東介紹,安逸雅居此前已多次拖欠租金,此次限期收房實屬無奈。“劉芳四季度的房租,安逸雅居又拖了一個月才給。”房東說,以往中介至少還會出面安撫幾句,但這次催促租金時,工作人員的電話、微信一概不回。鑒於合作屢生齟齬且中介失聯,房東決定解除租賃合同。
面對房東上門貼條收房,劉芳也同步聯繫安逸雅居工作人員和白玉條,得到的答覆只有一句“等等,我問問”,之後便再無下文。
平台推薦、線下籤約,
房租卻轉到個人賬戶
面對房東的上門收房,劉芳逐漸回憶起此次通過平台租房過程中的“不正常”——通過平台推薦的中介,線下籤約時,房租卻打給了個人。
“我最開始是跟同學一起合租,後來因為租期到了,且合租不是太方便,就開始尋找一居室整租房源。”因為剛畢業不久,“價格便宜”是劉芳首要考量。
按照租房市場行情,一居室整租價格普遍高於合租,劉芳便將節流的希望寄托在中介費上。“頭部中介的中介費通常是一個月房租,類似自如這樣的平台雖不收中介費,卻要額外繳納月租10%的服務費。”劉芳說,朋友告訴她安居客上部分中介可以打折,她便將找房渠道鎖定在安居客。
劉芳在安居客平台看中一套由北京安逸雅居掛牌的房源。接待她的經紀人表示,中介費可以打6折。劉芳算了一筆賬:該房源月租金3400元,若通過其他中介,中介費為3400元;通過安逸雅居,打6折後為2040元,省下的1360元對她而言相當於近兩個月的伙食費。
除了算經濟賬,劉芳對資金安全也有所考量。她坦言,擔心小型中介公司捲款跑路,而安居客房源頁面上的“看房保障”和“租住保障”條款讓她多了幾分信任感。根據平台公示內容,“看房保障”承諾看房期間遇到意外或虛假房源可獲補償;“租住保障”則包括合同糾紛保訴訟、房屋漏水補損失、房屋欠費補損失等七項權益。
綜合權衡之後,劉芳與安逸雅居簽訂了住房租賃合同。在這個節點就出現了讓她後來感覺不正常的一面:“合同上寫的收款賬戶是安逸雅居對公賬戶,但簽約現場工作人員遞過來一張紙條,上面寫着一個叫‘白玉條’的個人銀行賬號。”劉芳提出疑問,對方解釋稱公司賬戶正在變更,合同上那個賬號已停用,以後房租打到白玉條個人賬戶即可。
這筆錢就這樣流入了個人腰包。合同簽訂當天,劉芳將首季度房租10200元、押金3400元、中介費2040元,共計15640元,轉入了白玉條的個人賬戶。此後,她按照“押一付三”的約定,每季度按時支付房租,前後四次共支付45240元。
《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明確規定,自2022年9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辦業務或收取費用。劉芳的房租轉入個人賬戶,已屬違規操作。但對於未遇到過租房糾紛的她而言,這一規定並不知曉。
提前簽下的“退款證明”,
要不回來的押金
房東得知劉芳已足額繳納房租且租期將滿,體諒她獨自生活不易,允許她住到合同期滿。騰退風波暫告一段落,但安逸雅居方面再未主動聯繫劉芳。劉芳多次聯繫中介人員和白玉條,商議退租交接事宜,始終未獲回應。
直至2025年3月29日租約到期,安逸雅居仍無人出面辦理退房。3月28日中午,劉芳聯繫當初帶看的經紀人,對方告知已離職。3月29日,劉芳將房屋打掃乾淨、拍照留證,並向白玉條連續發送十餘條信息催促收房,依舊石沉大海。直到她表示要報警、撥打12345投訴,半小時後,白玉條才主動打來電話。
電話中,白玉條告知劉芳,此前辦理租賃業務的安逸雅居門店因租約到期已關閉,原大興門店經紀人均已離職,要求她前往通州門店優居優住辦理退租手續,並提供了地址。
當天下午,劉芳趕到一家名為“優居優住”的門店,與白玉條見面,雙方現場簽署了退款證明。劉芳將房門鑰匙、租金支付憑證等一併交付。
“這裡是另外一個坑。”劉芳回憶,當天優居優住提出退款的前提是需要她簽訂一個退款證明,門店憑藉證明回公司走手續。劉芳提供的退款證明顯示,中介需要退還押金3400元。對方口頭承諾10個工作日內到賬,最長不超過一個月。至於為何周期較長,白玉條解釋稱此前門店正在搬遷,手續辦理會有所延遲。
“當時對方態度挺熱情,還說要檢查一下房屋狀況,我想着也合理,就沒再深究條款細節。”劉芳事後回憶,這份看似順利的退款證明,成了她長達一年追討押金的開端。
《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規定,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後,住房租賃企業應在承租人返還住房後三個工作日內退還剩餘押金及租金。即便以10個工作日計,安逸雅居的退款周期也已遠超法定時限。
聲稱報警也沒用的中介
2025年4月2日,劉芳聯繫白玉條,對方未回。10個工作日後,退款毫無動靜。4月17日,劉芳再次追問,白玉條只回了一句“我問下”。劉芳意識到對方在拖延,明確表示若本周內不退押金,將向相關部門和社交平台投訴曝光。
4月18日,劉芳再一次詢問,白玉條承諾月底退還。4月30日下午,對方確認當天退款。但到了晚上6點,劉芳再發消息便再無回應。據她回憶,當天她通過微信、語音嘗試聯繫白玉條十餘次,均未取得聯繫。
多次聯繫未果後,劉芳在一個由受害者組建的維權微信群里,從其他被該公司拖欠房租的網友處獲得了安逸雅居法定代表人白玉春的聯繫方式。5月11日,她與白玉春通過微信取得聯繫。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天眼查核實,白玉春系安逸雅居執行董事、經理、法定代表人,持股49%,與劉芳所述一致。面對劉芳的追討,白玉春反覆聲稱,劉芳並未與其本人簽訂租賃合同,相關款項亦未轉入其個人賬戶,僅表示可以幫忙問問。
然而,劉芳的轉賬記錄清晰顯示:兩筆10200元及一筆14640元,共計35040元房租打入了白玉條賬戶,另有一筆10200元轉入了白玉春的賬戶。
證據面前,白玉春在辯稱“並非故意拖欠”後便再次失聯。此後,劉芳與白玉春僅通過微信偶有聯絡,但押金始終未能退回。8月2日,劉芳前往安逸雅居線下門店討要說法,店長態度強硬,斥責她“不要發微信騷擾”,並直言“這類糾紛不止你一個,報警也沒用”。
維權群內,被拖欠租金近7萬元的房東李東序講述了類似遭遇。自2023年與安逸雅居簽約至2025年合同期末,三年間該公司共拖欠他6.5萬餘元租金,加上合同違約金7000餘元,合計約7.28萬元。儘管李東序通過訴訟勝訴,但因安逸雅居賬戶空置、無可供執行財產,至今分文未得。
劉芳也只能靠微信、電話輪番“轟炸”式催討。反覆拉扯六個月後,截至2025年8月底,中介分五次退還800元,剩餘2600元仍未到賬。2025年9月末,劉芳再次給白玉春發去消息,對方已讀不回。
據劉芳介紹,目前關於安逸雅居拖欠錢款的維權群成員近20人,涉及拖欠金額總計10餘萬元。
用“免責”推卸責任的平台
劉芳當初選擇安居客,是看中了平台的信譽背書。當中介違約後,她多次向平台客服求助,最終得到的答覆卻是“此事平台無法處理”。她不禁質疑:安居客作為平台方,對入駐中介是否毫無約束與懲戒機制?
安居客客服回應稱,平台可管控中介虛假房源及線上違規操作,但劉芳的糾紛因未通過平台線上資金監管,屬於“線下交易”,建議其與中介協商或報警處理。
這一答覆讓劉芳難以接受。在她看來,安居客此舉與推卸責任無異。“淘寶、京東也是商家入駐平台,遇到消費糾紛平台可以介入處理,為什麼安居客就不行?”
北京商報記者查閱安居客用戶服務協議發現,第六條“責任範圍和責任限制”寫明:安居客僅提供平台服務,客戶應自行判斷信息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並保留證據以利於維權。平台因信息海量,無法杜絕風險與瑕疵。
對此,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孫宇昊表示,安居客以“線下交易”為由拒絕承擔責任的說法缺乏法律依據。平台用戶協議中“僅提供信息展示、不承擔相關責任”的格式條款,屬於典型的單方免責條款,直接排除了平台作為網絡交易提供方應盡的基本義務。
孫宇昊強調,如果平台未能對入駐機構的經營資質、信用狀況等進行實質性核驗,或在收到消費者投訴後僅以格式條款推諉,未能採取警示、下架、屏蔽等必要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即違反了法定的監管義務,依法應就消費者的實際損失與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北京商報記者就平台入駐企業拖欠多位租戶與房東房租以及平台責任等問題聯繫安居客方面,截至發稿前,安居客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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