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蘭又“消失”了。
第四次庭審,法院明令她必須親自到場,結果她躲在屏幕後,通過視頻連線否認全部五項指控,包括危險駕駛致人重傷、拒做酒精測試、不提供個人信息等。
![]()
法庭外,粉絲舉著鮮花空等一場;法庭內,法官眉頭緊鎖,公眾疑云密布:一個開百萬勞斯萊斯撞斷別人脊椎的人,憑什麼連面都不露?
更諷刺的是,她的律師給出的理由是“嚴重心理健康問題”和“媒體壓力導致極度焦慮”。
可轉頭就有照片流出:她每週去警局報到,一身Chanel古董外套配梵克雅寶珠寶,連狗都戴著千元Celine項圈。這哪是“焦慮到無法出門”?分明是用心理問題當免罪金牌,把司法程序當私人訂製服務。
此前三次提審,她次次缺席,法院早已不滿。這次本是“決定性階段”,檢方等著她認罪協商,輿論也以為會以高額賠償私了收場。沒想到,她突然全盤否認,硬剛到底。
律師稱“基於證據審查,堅信無罪”,可事故發生在凌晨三點,她逆行撞上對向奔馳,對方司機髖骨、股骨多處骨折,脾臟破裂,醫生直言“人生被徹底改變”。這種情況下還喊“無罪”,不是天真,就是傲慢。
![]()
而最令人不安的,是整個案件透出的“特權感”。普通人酒駕致人重傷,早被羈押候審;她卻能保釋、搬家、換車、視頻出庭,連法院的親自出席令都能“靈活處理”。
雖然澳洲司法強調程序公正,但當一個人屢次無視法庭要求卻毫髮無損,公眾自然會問:是不是因為她有錢,有頂級律師團,有辦法把“規則”變成“建議”?
別忘了,事故發生後,她第一時間拒絕酒精測試,也不配合警方登記信息,這在任何法治社會都是加重情節。如今又矢口否認所有指控,等於把受害者置於二次傷害之中。
那位叫喬治·普拉薩拉斯的男人,至今還在康復中,可能再也無法正常行走。而肇事者,卻在豪宅里挑選下一套高定,盤算著如何用460萬澳元“買斷”民事責任,好讓刑事審判“輕描淡寫”。
更加荒誕不經的是,她還有大批“超級粉絲”在外聲援,舉牌喊“支持楊小姐”。
![]()
這些人似乎忘了,這不是偶像劇,而是一起真實發生的、改變他人命運的車禍。當法律程序變成粉絲應援現場,正義的嚴肅性就被娛樂消解了。
當然,我們不能預設立場。若真有證據證明她未飲酒、車輛突發故障或對方也有過錯,她當然有權抗辯。但目前所有公開信息都指向一個事實:她在深夜逆行,撞毀一輛正常行駛的車,且事後拒絕配合調查。
![]()
在這種前提下,全盤否認,只會讓人懷疑她是否真的尊重法律,還是只把法律當作可以繞行的障礙物。
2026年1月30日,法院將再次開庭,屆時她很可能被強制要求現身。希望這一次,她能走出那棟神秘公寓,直面自己造成的一切,不是作為香奈兒VVIP,而是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承擔該負的責任。
否則,這場鬧劇只會留下一個冰冷的結論:在金錢與特權面前,連車禍的血跡,都能被擦得乾乾淨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