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黃衛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衛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宿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衛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宿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衛東利用擔任合肥市廬陽區委副書記、區長,瑤海區委書記,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94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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