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家房仲業者推出「千分之六」低傭金服務,挑戰了房地產市場長期以來的收費慣例,引發產業關注。內政部規定房仲傭金上限為6%,一般由賣方支付4%,買方支付2%,但面對高額仲介費壓力,買賣雙方開始尋求新選擇。這場「傭金革命」不僅是價格競爭,更涉及房仲服務價值重估與市場秩序重組。美國已開始調整房仲傭金制度,專家認為台灣房仲傭金應交由市場機制決定,服務內容與收費應相符。

這家新竹房仲業者推出買賣成交只收0.6%服務費的方案,顯著低於市場標準。收0.6%傭金房仲業者羅澤元表示,他曾詢問許多仲介朋友和買賣方,了解到支付2%至6%的仲介費確實給他們帶來很大壓力。根據內政部規範,房仲傭金最高上限為6%,通常賣方支付4%,買方支付2%左右。一位賣方林先生表示,在政府打房政策和稅金壓力下,房仲收取如此高昂的仲介費,無形中對賣方造成很大壓力。收0.6%傭金房仲公司總經理鄧濬亭解釋,每次買賣交易費用都會累積,屋主會考量自身成本,因此他們推出千分之六的收費方案後,許多買賣雙方找他們的意願大幅提高。

台灣房仲傭金制度的發展歷程相當曲折。早期市場混亂,存在惡性競爭和高交易成本,後來透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實施,內政部於民國89年訂定房仲收取報酬的相關規範,至今已有25年歷史。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指出,早期市場秩序非常混亂,俗稱的「賺差價」情況普遍,傭金不只6%,甚至有10%、20%、30%的情況。政府為維持市場秩序才訂定6%上限,這個做法參考了美國早期的模式,當時美國只有賣方支付6%傭金,買方不需支付。
美國房地產交易的傳統模式中,賣方通常需支付總價約5%到6%的傭金,涵蓋買賣雙方經紀人酬勞。然而,美國聯邦法院最近裁定,強制賣方支付買方經紀人傭金的規定涉嫌壟斷,要求取消預設的傭金安排,改由市場機制與當事人協商決定,此舉對美國房仲產業結構帶來重大影響。鄧濬亭認為,台灣房價不斷上漲,但6%的傭金比例卻未調整,美國已釋放消息要下修房仲收費,台灣或許也需要參考。房仲業者莊文樹則表示,業界競爭激烈,市場上已出現各種傭金方案,有些業者對買方只收1%,甚至只收0.05%,有些甚至不向買方收費,只向賣方收取傭金。對於行之多年的傭金制度是否有調整空間,李同榮認為應交由市場機制決定。他表示曾做過調查,發現房仲業雖然上限是6%,但實際收取的傭金大約在3.5%到4%之間。他強調,不收傭金也可以,但要考慮提供什麼服務,多少服務應付多少傭金。低傭金打破了房仲市場的老規矩,傭金如何收取、收取多少,將由市場自行決定。
標題:房仲收0.6%!市場「傭金革命」來襲 專家:應由市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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