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減徵2000元貨物稅延長期限無共識 併案送朝野協商

▲節能家電貨物稅立法院審查有歧見,送朝野協商。(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減徵最高2000元貨物稅的規定即將在下月14日到期,立法院財委會今(7)日審議《貨物稅條例》討論相關制度,行政院版將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延長至2027年底,且可視情況再延2年至2029年底,但朝野立委對於延長多久沒有共識,最後將相關草案併案送政黨協商。

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不過朝野多位立委主張延長,包含顏寬恆、羅廷瑋、邱鎮軍、徐欣瑩、翁曉玲、羅明才、郭國文、王鴻薇、廖偉翔、許宇甄、林思銘、李坤城提案延長,實施到117年12月31日到119年12月31日不等,延長時間大約在3年半到5年半間。

民眾黨提議刪除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及音響組合、電烤箱等貨物稅,相關產品稅率在10到15%。

由於稅制調整無共識,全案最後決定保留送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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