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產業景氣未復甦 勞動部僱用安定措施最高月領8700元

▲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穩定勞工就業,勞動部自今年3月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為「橡膠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3行業的受僱勞工,在今年8月底前與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申領薪資補貼,每人每月最高可領8700元。

勞動部表示,去年上半年針對橡膠製品製造業等7行業的減班休息勞工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其中5行業公告延長辦理至去年12月底。截至今年2月底,已補助7573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6885萬元。

勞動部指出,觀察近期行業別受景氣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評估仍有部分產業受景氣影響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運,因此召開僱用安定措施諮詢會議,由勞資政學各界委員共同討論後,就「橡膠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3行業公告今年辦理僱用安定措施。

勞動部說明,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減班休息期間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最長為6個月。

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發給、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8700元。例如某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與僱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薪資為3萬元,可依規定每月申請薪資補貼(45,800元-30,000元)×50%=7,900元。

至於未符合本次公告適用行業的勞僱雙方如有協商實施減班休息情形,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在職勞工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或委辦的職業訓練課程,並可在勞保投保薪資差額範圍內,依實際參訓時數請領訓練津貼,比照每小時最低工資發給,每月最高100小時,以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對於企業則可補助辦訓費用最高190萬元。


標題:3產業景氣未復甦 勞動部僱用安定措施最高月領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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