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胥輝
開拍前8分鐘,起拍價6,000萬元的不良資產債權降至4,000萬元開拍,不到三分鐘交易完成,而拍得債權的公司剛成立兩個多月。
4月12日,上述債權擔保人郝艷平告訴澎湃新聞,這是發生於2021年3月22日,中拍平台一場不良資產債權拍賣現場的一幕,平台在沒有事先公告的情況下,將原定上午10時的拍賣延遲了兩個多小時,實際上到13時才開拍,起了2000萬元才開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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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價6000萬元的不良資產債權降至4000萬元開拍
事後郝艷平才得知,拍下該債權的唯一出價方- 山東龍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龍潤公司」)當時僅成立兩個多月,實際控制人孫德珍,系臨滄河東區法院執行局原工作人員、現任技術室主任張慶林的配偶。而河東區法院與該宗債權背後的案件亦有關聯。
郝艷平表示,他們以孫德珍係該案的執行法院“政法幹警關聯人”,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簡稱“紀要”)中,關於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受讓主體禁止性規定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臨沂河轉讓貿易商(農村商業協議)與東農債協議的臨沂河總債商(社會醫療協議)。
2026年2月5日,起訴被臨沂市蘭山區法院裁定駁回。該院在裁定中表示,經核實,2019年至2021年,張慶林在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法院負責後勤管理工作。張慶林發出說明,對涉案債權轉讓不知情,也未參與。
4月15日,張慶林回應澎湃新聞表示,妻子孫德珍生意上的事他從未參與,也不知情。對於孫德珍購買銀行那6000萬元債權,他表示,那是網路公開拍賣,任何人都可以參與。
龍潤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證實,該公司負責人仍是孫德珍。但孫德珍未接聽記者電話。
4月15日至16日,澎湃新聞先後兩次聯繫臨沂市河東區法院,確認張慶林現在為該院技術室主任,關於其家屬參與拍賣銀行債權一事,該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知道有這個事”,但未透露具體情況。
不良債權拍賣被質疑定向“投餵”
2021年3月22日,臨沂河東農商銀行將臨沂中億重工6,000萬元不良資產債權,掛在中拍平台上拍賣。
澎湃新聞注意到,臨沂興和拍賣有限公司於2021年3月15日發布的拍賣公告顯示,拍賣標的是臨沂中億重工於2017年10月31日在臨沂市河東農商銀行借款60000000元,於2019年10月17日到期,現結欠本金59919000元及利息,擔保方式為抵押加保證擔保,擔保人為郝艷平、張雲、薛永文。
公告明確,拍賣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10時00分,在中拍平台進行。公告稱,拍賣標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日前在標的所在地展示,競買手續要求,有意競買者,需於拍賣前持有效證件和保證金,來公司辦理競標登記手續。
此債權拍賣紀錄顯示,拍賣平台第一個系統消息是「2021年3月22日12:54:41拍賣師修改標的<臨沂中億重工有限公司不良資產債權> 起拍價由60000000.00改為40000000.00 」。
第二條系統訊息為“13:02:47拍賣師開始標的<臨沂中億重工有限公司不良資產債權> 的拍賣。但到“13:04:55分第三條系統訊息顯示“標的<臨沂中億重工有限公司不良資產債權> 已拍賣成功。”
郝艷平說,突然降價2000萬元開拍,修改起拍價到開拍只間隔8分鐘,在沒有提前公告的情況下,來不及報名準備。
北京法典航艦律師事務所張德志律師表示,拍賣債權標的6,000萬元,而起拍價也是6,000萬元。這種情況很少見,一般債權風險很高,很少人敢拍。所以,不了解內情的人,可能直接就被公告「勸退」了。而且系統消息顯示,10點鐘並未開拍,而是13:02:47分開始的,根據規定,更改時間應重新公告,二次拍賣。不然,的確容易引發定向「投餵」的質疑。
2009年,臨沂中億重工由臨沂億利達集團公司(簡稱「億利達公司」)組成,後來,億利達公司退股。兩家公司為獨立法人,但有互相擔保關係。億利達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薛永文、股東郝艷平。
據山東省高院執行裁定書載明,2015年10月28日,臨沂中億重工由臨沂億利達集團公司(簡稱“億利達公司”)與河東農商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位於臨沂市蘭山區抵押、評估作價9303.85002元,
2017年10月19日,中億重工與河東農商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約》,借款金額6,000萬元,用途為借新還舊,由億利達公司為借貸提供房地產抵押。郝艷平等3名自然人簽訂《保證契約》,負連帶責任保證。
法院幹警配偶
低價購得六千萬債權?
山東高院的裁決書載明,2018年10月16日,因借款人中億重工無法按期還款,各方又一起簽訂了兩份《借款展期協議》,對借款期限予以延長。債務到期後,借款人仍未履行還款義務。為此,河東農商行在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執行申請書》,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申請書》顯示,案涉借款由抵押人億利達公司提供房地產抵押,同時由薛永文、郝艷平、張雲梓提供保證擔保。請求法院判令償還借款人民幣6000萬元貸款及利息、罰款、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
2019年6月17日,臨沂中院立案。 8月14日,該院指定由臨沂市河東區法院執行。
此後,經雙方協商,一度終結執行。
2020年7月9日,河東農商銀行又申請恢復執行。 2021年1月30日,河東區法院再次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正是在這段期間,3月22日,河東農商銀行的這筆債權易主,就是前述龍潤公司透過拍賣購得。
6月17日,河東區法院執行裁定,裁定龍潤公司為該案申請執行人。 7月3日,該院將裁定書送達各被執行人。郝艷平表示,他們此時才知道債權被轉讓。
同為被執行方的中億重工表示,對此變更相關程序不予認可,向臨沂中院提起行政復議。 2021年10月29日,臨沂中院認為變更程序合法,駁回其複議申請,維持河東法院上述裁定。
億利達公司提出,龍潤公司實際控制人孫德珍,系時任河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副主任、現技術室主任張慶林配偶,要求河東區法院迴避該執行案。
工商資訊顯示,張德珍作為股東、發起人,於2021年1月14日成立了龍潤公司,並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兩個月後,成功拍攝這筆6,000萬元的金融債權。 2023年8月1日,龍潤公司變更為現任法定代理人劉宗威。另有股東孫德節,持股10%。
2024年,該案晉升至臨沂中院執行。同年11月,該院裁定,將億利達公司在另案中獲得拍賣執行款的345萬餘元劃走,這進一步引發億利達公司和其他被執行人的強烈不滿,認為法院超範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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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審理案件的臨沂中院(網路圖)
複議申請駁回,
被執行人稱已向多部門舉報
自此,億利達公司及其他被執行人認為,龍潤公司實際控制人系執行法院“政法幹警關聯人”,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紀要規定中,關於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受讓主體禁止性規定,並於2025年10月再次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以此確認農商銀行與龍潤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
他們認為,債權拍賣公告起拍價6000萬元,拍賣當日未重新公告擅自降至4000萬元,僅龍潤公司一人出價,在未付清款項、無成交確認書,拍賣當日即簽轉讓協議,屬於先定後拍、暗箱操作。龍潤公司無實際經營、無社保紀錄,疑似係空殼公司。
億利達公司也認為,河東農商行違反監管規定,未依銀監內部核准及向監管機構通報義務,程序不公開、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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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利達公司認為,河東農商行違反監管規定,程序不公開、不公平(資料圖/圖文無關)
農商銀行在答辯中表示,上述紀要僅適用於國營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案件,而河東農商行為地方性農村商業銀行,不在適用範圍內。億利達公司援引該主張合約無效於法無據。
2025年9月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執行裁定中認為,臨沂中院查明,河東區法院裁定龍潤公司為該案申請執行人,依據該公司提供的債權轉讓協議書、支付憑證、債權轉讓確認書等證據,變更並無不當。
2026年2月5日,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在裁定中稱,經核實,2019年至2021年,張慶林在臨沂河東區人民法院負責後勤管理工作。張慶林發出說明,對涉案債權轉讓不知情、也未參與。
蘭山區法院裁定認為,該《債權轉讓協議》的簽訂主體為河東農商行與龍潤公司,億利達公司並非合約當事人,而是案外人。執行法院裁定變更龍潤公司為申請執行人,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駁回了億利達公司的起訴。
2026年4月15日,張慶林回應澎湃新聞表示,他現在屬於立案庭。 2021年,上述債權轉讓拍賣期間,他是在法院辦公室工作。針對相關質疑,張慶林明確,其妻子孫德珍生意上的事他從未參與,也不知情,「告的那些人都是胡鬧,目的是妨礙執行,不想還錢,或少還錢。」至於妻子孫德珍購買銀行這6000萬元的債權人一事,他表示是網上公開拍賣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與。
龍潤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證實,該公司負責人仍是孫德珍,現任法定代表人劉宗威“只是上班的”,具體情況需向孫德珍了解。但孫德珍未接聽記者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