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取消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制度!國家衛健委回應來了

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制度,始終是廣大醫務工作者的心頭難題,其取消的呼聲也多次引發行業關注。

此前,一名醫務人員在《收到國家衛健委的回電好激動》一文中表示,其在政府官網平台提交了“當前繼續醫學教育成為了一種形式化現象,嚴重加重基層醫務人員負擔,但是並沒有實質性的提升”的建議,沒想到過了不久,竟然收到了國家衛健委科技司領導的親自回電,感覺自己的建議備受重視。

  國家衛健委領導細心聽取了這名醫務人員的想法和意見,並表示認同,說會考慮進一步改革改變等。這名醫務人員表示:“特別激動,全程我闡述了九分鐘的個人觀點,領導也對我的想法深表認同。我想說的是,其實國家各部門對我們底層群眾提交的建議都是在看的,所以不要對一些不合理的東西默默承受,感覺事不關己大家就都不在乎,其實有好的意見和建議,只有我們下面每個人反饋了上去,國家知道了,知道了我們的心聲,才能知道如何改革會變得更好,才能一直進步! ”

事實上,業內這十年來建議取消繼續教育學分制度的呼聲一直都很強烈。

早在2014年,微博知名博主“心內科主任牛醫生”就曾發文呼籲:建議取消醫護人員的繼續教育學分制度,雖然本身的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促進我們繼續學習。但現在明顯變味了,幾乎成了一種買賣,讓本來就忙碌的醫護人員增加了額外負擔,同時也讓倒賣繼續教育學分的販子發了一筆大財。

  

2017年,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全國兩會上就相繼提出了“關於取消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制度的建議和提案”。

當時,國家衛生計生委進行了回复,回复針對建議、提案中的有關內容表示,衛健委將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管理,杜絕買賣學分、吃拿卡要等現象發生;二是大力發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解決工學矛盾突出問題;三是進一步加強繼續醫學教育與醫師執業註冊、職稱晉升等的有效銜接。

  

確實如此,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繼續醫學教育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九十年代的時候,由於網絡不發達、醫護人員學習渠道有限,醫護人員確實會很認真的去聽這些學習和會議,當時也不需要繳納這麼多名目繁多的手續費、參會費。可現如今,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早已悄然發生了變化。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已被很多醫務人員嗤之以鼻很多年。但是從來沒有誰想過,這麼多年,它的存在是否與時俱進。如今,令我們興奮的是,國家衛健委已經關注到了繼續教育學分制存在的問題,這令我們滿懷期待。

  繼續教育學分制為何廣受關注?

  建議取消的呼聲為何很大?

很多醫務人員對這個繼續教育學分制還不是很明白,現在我們就簡單說一說。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每年中級及以上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要獲得至少25分的繼續教育學分,才算合格。對於絕大多數醫療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而言,獲得中級職稱(檢驗為主管技師)後就需要開始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獲取學分;連續5年獲取學分達到要求,這是衛生技術人員晉升副高職稱的前提條件之一。

想要獲得學分,醫護人員就需要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這裡包括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省級繼續醫學項目、遠程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只有參加了,才能按課時獲得對應的學分。而且,遠程繼續教育項目並不能直接獲得學分,需經學員所在地的省級繼教委核實後才能發放相應學分。

  另外,医务人员通过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或科技成果、参编论著和教材等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但这些途径极易产生腐败,这也是医务人员所诟病的地方。

所以,現在明白為什麼醫務人員對這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感到特別無奈了吧?雖然它漸漸成為了一種形式,學不到真正有用的內容,可它卻是晉升副高職稱的前提條件,這讓醫務人員在工作中往往感到很痛苦,因此,越來越多的醫務人員認為應該取消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呼聲一直很大。

  新規明確!這些醫務人員取消學分制

日前,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正式宣布執業藥師不再以學分作為考核標準,改為學時管理(每年90學時)。該規定共有6章30條,在第四章部分,對學時管理、學時標準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國家衛健委印發《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加強規範管理,“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等配套管理辦法同步迎來優化調整。

  

《辦法》明確提出學分要求: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所獲得學分累計不低於25學分(不少於90學時)。同時,《辦法》指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進修學習、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有組織的繼續醫學教育實踐活動、政府指令性醫療衛生任務、有計劃的自學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等,可獲得相應學分。

  增加“自學”等學分獲取形式

《辦法》提到,以“有計劃的自學”方式進行相應繼續醫學教育也可獲得相應學分,該類學分由用人單位按要求授予並登記。用人單位的繼續醫學教育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學習情況、學習成效等可驗證因素,綜合評估後授予相應學分,每年可達10學分。

進修學習、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有組織的繼續醫學教育實踐活動、政府指令性醫療衛生任務、有計劃的自學等由個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後授予相應學分。用人單位應當做好學分登記,將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學分獲得情況及時上傳至本省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由省級衛生健康委審核後記入個人學習檔案。

  學分統一授予形式,獲取學分更為簡化

根據《辦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所獲得學分累計不低於25學分(不少於90學時)。這意味著,在延續傳統學分制的基礎上,學分計算方法和標準得以簡化,不再設置Ⅰ類、Ⅱ類學分分類。也就是說,通過繼教項目學習(傳統為Ⅰ類學分)與自學類學習(傳統為Ⅱ類學分)將一視同仁。

  學分統一計算標準,打通互認

《辦法》出台後,醫務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都按統一標準計算發放。

根據國家對繼教管理規定的要求,臨床、口腔、中醫以及預防醫學類等專業間學分互認。也就是說,醫務人員參加衛生健康委、中醫和疾控三大系統所獲學分都是“同一牌照”。

國家項目和省級公佈的項目、不同部門公佈的繼教項目、不同省公佈的項目均打通學分互認,倡導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按需參加培訓學習。此外,《辦法》施行後,各個省將進一步簡化學分獲取和辦理的流程。

圖文來源:檢驗醫學網綜合整理

編輯整理:護理傳真責任編輯:張昕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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