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艘船、3家中國航運公司,被列入製裁名單

美國製裁名單新增15家實體、2名個人與14艘“影子船”

三家中國航運相關企業被列入SDN

當地時間2026年2月6日,美方圍繞伊朗能源出口“最大壓力”敘事再度加碼:美國方面宣布將對與伊朗石油、油品及石化產品“非法貿易”相關的15個實體、2名個人以及14艘“影子船隊”船舶採取制裁措施,並將相關對象列入SDN清單。同時,本次名單中出現3家中國企業(含香港主體),進一步提示亞洲航運服務網絡已被納入重點關注範圍。更值得注意的是,這輪動作發生在美伊當天在阿曼會談之後,會談與製裁“同日疊加”的政治時點,使其不僅是一次名單更新,更像是把航運鏈條作為談判桌外的施壓工具。

清單覆蓋面

本輪覆蓋個人、實體與船舶三條線,呈現典型的跨區域網絡特徵。 2名個人與土耳其、印度等市場相關;15個實體除中東自由區與離岸註冊地常見主體外,也出現亞洲航運服務節點;14艘船舶被直接描述為“影子船隊”運力,油輪與LPG船並列,顯示打擊對像已從單一原油運輸擴展到更廣的能源化工運輸版圖。 (詳細名單見文末)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份名單中有三家中國企業被列入SDN:香港的ALL WIN SHIPPING MANAGEMENT LIMITED、青島的QINGDAO OCEAN KIMO SHIP MANAGEMENT CO LTD,以及上海的SHANGHAI QIZHANG SHIP MANAGEMENT CO., LTD.。在船舶側,官方披露“關聯實體/控制鏈條”信息,使得外界可以將船舶與背後的管理或商業管理公司直接掛鉤,意味著“只看船名/船旗”的篩查方式將越來越不夠用,合規盡調必須回到以IMO為主鍵、以控制與管理鏈條為核心的穿透模型。

會談疊加效應

本輪制裁與當天會談形成“同日疊加”,時間點本身就是信號:航運在這裡不只是運輸工具,而被嵌入外交談判與國內政治敘事的一部分。對市場參與者而言,這種組合會直接改變風險定價邏輯——哪怕企業認為航次本身沒有觸碰紅線,只要被外部畫像為“可疑鏈條的一環”,銀行、保險人、租家與港口服務商也更傾向於採取保守策略,最終表現為業務層面的事實中斷。

更現實的結果是,制裁節奏可能不再遵循市場熟悉的“相對固定發布節拍”,而更容易圍繞地緣政治節點出現更高頻、更強度的點名。這種不確定性本身,會被迅速反映到租約談判、付款安排、保險報價與靠港策略之中。

發布路徑變化

業內容易忽視的一點是,本輪信息由外交系統側對外主導披露的意味更濃。這種路徑變化釋放出兩層含義:第一,制裁工具更直接地服務於外交施壓與談判;第二,未來類似動作更可能與政治節點聯動,而不是完全按照合規執法的“慣常節奏”推進。對航運企業來說,最棘手的並非規則本身,而是節奏變得更難預測,進而加劇交易摩擦與執行風險。

船型與貨種

本輪14艘船舶被概括為“油輪+LPG船”的組合,其中油輪側包含原油船、穿梭油輪、VLCC以及成品油船等不同類型;LPG船舶則覆蓋中等艙容區間。貨物指控層面不僅涉及伊朗原油、油品與石化產品,也延伸到氣體船可能承運的化工品類。

對中國航運業的啟示很直接:風險並不只集中在“原油VLCC”。當監管敘事從“原油出口”擴展到“油品+石化+LPG/氨”等多品類後,能源化工相關運力整體都可能被納入“影子船隊”畫像。市場越景氣、替代運力越緊張,交易各方越容易在壓力下弱化盡調,而這往往是風險擴散的起點。

業務三重衝擊

第一重冲击体现在航次执行的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典型场景是临开航被拒保、被拒付或被拒靠。SDN带来的冲击并非“罚款”这么简单,而是会通过结算、保险、港口服务与供应链风控机制,迅速转化为商业不可行。只要链条中任何一方触发“一票否决”,航次就可能在最关键节点停摆。

第二重衝擊在於航運服務鏈條被推到更敏感的位置。此次出現的中國主體以船舶管理或相關服務屬性為主,說明監管視野已從“貿易端”外溢到“運營端”。對不少企業而言,過去更習慣把合規理解為“我們不直接做伊朗貨就沒事”,但當制裁穿透到管理與服務層,風險邊界就被重新定義。

第三重衝擊是合規摩擦向非敏感業務外溢。銀行與保險人對離岸結構、自由區公司、頻繁變更管理公司、船舶身份變化異常等要素的審查會進一步收緊,導致即便你做的是合規貨,也要承擔更高盡調成本、更慢結算效率與更複雜的保險安排。企業若未將篩查能力做成“日常化、自動化、以IMO為核心的持續監控”,將很難在高摩擦環境中維持交易效率。

合規怎麼做

第一,建立以IMO為核心的黑名單與灰名單庫,並形成自動化比對與持續監控機制。影子船隊的典型特徵是身份快速變化,沿用“看船名”的方法極易漏檢。用IMO做主鍵,把船名/船旗/管理公司頻繁變更視作風險信號而非噪音,才能降低“臨門一腳才發現問題”的概率。

第二,強化穿透盡調,把“關聯實體/控制鏈條”作為強信號管理。只要出現關聯實體重合、註冊地址重合、董事股東交叉、單船公司頻繁更替等情形,就應當提升盡調等級,並在合同、付款路徑與保險安排中要求可驗證的合規證明材料,而不是停留在對方口頭承諾。

第三,圍繞航次畫像建立可執行的“停—查—放”機制。對能源化工貨種,AIS異常、STS密集、港序與單據不一致、付款路徑異常等指標應當有明確閾值與處置流程,避免把合規判斷變成個人經驗。與此同時,合同條款必須可落地:明確觸發事件、信息披露義務、替代履約路徑、費用與損失分配、解除權與證據標準,真正把合規條款變成風險發生時能用的工具。

第四,把第三方服務商納入篩查範圍。經紀、代理、加油、檢驗、拖輪、維修乃至諮詢與中介,都可能成為製裁鏈條的一部分。制裁風控正在從“客戶篩查”擴展為“供應鏈篩查”,任何一環薄弱都可能導致整體業務中斷。

趨勢與判斷

把2月6日這輪動作放在更長時間軸上看,它更像“連續劇的一集”,而不是孤立事件。在美伊接觸與博弈並行的背景下,制裁與談判可能越來越呈現“節點聯動”的節奏,且打擊對象越來越鏈條化、網絡化、服務化。對中國航運企業而言,挑戰不只是識別某一艘船或某一家客戶,而是在不確定節奏下保持成交能力與合規底線的平衡。

歸根結底,合規不再是“有沒有碰某個國家”的二元題,而是“你的交易對手、船舶與航次鏈條是否會被外部畫像為高風險網絡一部分”的概率題。能把篩查做成體系能力、把合同做成可執行工具、把航次畫像做成日常監控的企業,才更可能在未來的高摩擦環境中保持穩定的商業確定性。

附錄:2026-02-06(EO13846)本輪加入SDN的名單

一、個人(2)

  • 穆罕默德·奧茲蘇倫

  • 阿卡什·阿南特·辛德

二、實體(15)

  • 聯運船務管理有限公司

  • 阿蒙化工機械工貿有限公司

  • 巴赫特阿扎哈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 DIAKO IC VE DIS TICARET ANONIM SIRKETI

  • 提升海洋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又名提升海洋管理PVT)

  • 樂土地平線公司

  • 激浪船舶公司

  • MANARAT ALKHALEEJ 海事服務 FZE

  • 火星海洋公司

  • MHK船務公司

  • MPHASIS 海洋解決方案 FZE

  • 青島遠洋金茂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SHANGHAI QIZHANG SHIP MANAGEMENT CO., LTD.

  • STAREX DIS TICARET KIMYA ANONIM SIRKETI

  • 維森斯海事公司

三、船舶(14)

  • AL SAFA(成品油輪)IMO 9222649

  • AQUA LIVE(原油輪)IMO 9282792

  • BENEDICT(原油輪)IMO 9293155

  • BENLAI(原油輪)IMO 9312494

  • 財富燃氣(液化石油氣罐車)IMO 9471123

  • GAS RIVER(液化石油氣罐車)IMO 9369760

  • GAZ CRYSTAL(液化石油氣罐車)IMO 9318618

  • OCEAN GUARDIAN(成品油輪)IMO 9267948

  • RAYYAN GAS(液化石油氣罐車)IMO 9133109

  • VETER(原油輪)IMO 9233739

  • VICSCENE(又名 GLOBAL HARVEST)(原油油輪)IMO 9290775

  • 白鯊(液化石油氣罐車)IMO 9155626

  • YONGHENG OCEAN(化學品/油輪)IMO 9234472

  • ZEVS(原油輪)IMO 916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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