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發淫穢信息,無論是公開微信群還是私人私聊均違法

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發送淫穢信息,無論是在公開群聊還是一對一私聊,均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電話等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即使雙方自願,只要內容被認定為淫穢信息且被舉報查實,仍可能面臨處罰。若傳播內容涉及未成年人,將依法從重處罰。該規定旨在打擊淫穢信息傳播鏈條,淨化網絡環境,但私人間自願傳播行為的執法尺度仍有待實踐明確。 (縱覽新聞)

編輯:張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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