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紀委監委對珠海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謝鵬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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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鵬飛資料圖
經查,謝鵬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長期違規與管理和服務對象賭博;執法違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消防竣工驗收、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鵬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珠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珠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謝鵬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珠海
(來源:廉潔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