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薯實在是一種讓人困惑的植物。
它可能本來想長成圓球,但不知讓什麼東西碾壓了一下,就扁下去,但又不甘願扁掉,就成了橫剖面不對稱的橢圓形,還彷彿被擠得洩了氣般,拖出一條長尾巴。浪漫點的人說它長得像顆心,實用性強的人看它是紡錘,好玩的人會說它是帶條尾巴的大陀螺,喜歡日本卡通的人把它說成永澤——那個陰暗的洋蔥頭小子。
這可以說到它另一個令人不解的地方。與說話毒舌的永澤一樣,豆薯整株植物幾乎都有毒,葉、藤和淡紫的花,甚至看起來很可口的豆莢也不例外,有些地區的人會用其葉與藤毒魚,把種子磨成粉當天然殺蟲劑,但弔詭的是,它的地下根竟然可食,而且非常好喫。
它被稱做薯,但喫起來像梨。這是另一個謎。
第一次喫到豆薯,是在美國。
一位來自南部的台灣同鄉,邀我到她住處喫飯。那天,她拿出外皮乳黃拖條長鬚尾巴的扁球,木質化外皮很難剝,她費勁除去外皮,其內裡白淨水嫩,她切一小片給我當水果,其他則切成細絲,再拿出台灣帶來的蝦米爆香快炒。
爽脆清甜,那是我第一次喫豆薯,一喫就愛上。
同鄉告之,是在亞洲超市買的豆薯,台灣也有。
其外皮粗韌,如南瓜一樣,可以貯存數月。很難想像粗糙堅硬的外皮底下,富含水分的組織看起來像白蘿蔔,但生喫如梨,解饑止渴,也如茡薺,可剁碎加入丸子中增加口感,更可炒可煮湯可醃漬。
在美國時,常在越南餐館喫到豆薯,包裹在油炸春捲裡,也會夾在抺豬肝醬又包了精肉糰的越南三明治中去腥。越南人跟我說,在他們國家,豆薯不只拿來做菜,還在街頭現切當做水果賣;馬來西亞移民也告訴我,他們家鄕菜也用很多豆薯,大馬人稱其沙葛,被當做白蘿蔔用,不只春捲裡也有,還醃成泡菜解膩。
我在美國識得豆薯,以為它是東方作物,跟我們一樣,因為種種原因流徙到西方。等回到台北,卻發現很難在市場上找到豆薯,問菜販,他們說南部人喫得比較多,北部人少喫,他們就賣得少了。
直到有次,我與朋友相約喫墨西哥菜,發現加了豆薯粒的莎莎醬、用豆薯絲及蘋果絲淋上檸檬汁再撒上辣椒粉的水果沙拉,且後來也在美式餐廳喫到摻和豆薯棒的生菜沙拉、用豆薯炸出的爽脆薯條,這才知道,豆薯原產地是墨西哥,中美洲的阿茲特克人最早開始食用,再由西班牙探險家傳播到整個太平洋地區。
僅憑記憶裡那一點點留戀而搜腸刮肚,百轉千迴之後,驀然發現真相根本不是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
豆薯和番薯一樣,並非由東往西移民,而是由西往東飄洋過海。
但從那裡來的,真的有那麼重要?對我來說,好喫最重要!
標題:【味蕾的旅行】Sophie W./豆薯流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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