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之稱的《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已於2023年8月7日實施,今年是第二年申請適用,已於6月底截止申請。產業發展署表示,今年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外界預期,(2330)可望適用台版晶片法租稅優惠。
根據經濟部公告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子法「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是以研發費用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為資格門檻,不限適用產業類別;且2024年有效稅率為15%,才能適用台版晶片法租稅減免。
台版晶片法之適用,去年有四家申請。今年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衝擊,台版晶片法適用申請也同步延長至6月底。產業發展署表示,今年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但相關公司不能對外說明。外界預期,台積電這次應會提出申請適用。
觀察2024年上市櫃公司財報,台積電、聯電、聯發科、瑞昱、聯詠、群聯、台達電、南亞科及華邦電等公司在研發費用、研發密度皆符合申請門檻。
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2024年台積電研發費用達新台幣2,041億元,研發密度約7%,符合產創條例第10之2規定,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等條件。
為鼓勵業者加碼投入前瞻創新研發及投資先進製程設備,產創條例第10條之2(俗稱「台版晶片法」)提供優惠抵減率,包含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及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5%。
經濟部先前說明,申請產創第10條之2之租稅優惠,企業須提供說明文件及佐證資料,包括:公司產品、國際市場佔有率、排名、進出口貿易等數據,作為技術創新和關鍵地位的審查指標等。經濟部將成立跨單位審查小組進行審查,是否符合先進研發投資。
經濟部表示,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明定公司須符合較高標準之資格門檻要件。
標題:台版晶片法 五業者申請適用…台積電等七大科技廠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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