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彩公會理事長何昱奇今發表公開信,呼籲政府正視並盡速修正發行條例,該修例施行15年來,其中「獎金支出率」從未調整,嚴重影響台灣運動彩券的競爭力,若不修正,投注人恐轉向地下博弈,壯大非法。
何昱奇說明,現行運彩發行條例設定的獎金支出率,每賣出100元最多僅能撥出約78元作為獎金返還,即獎金支出率僅七成多,遠低於國際常見的80%至90%水準,導致合法運彩對投注人的吸引力嚴重不足,寧可轉向更高賠率的地下博弈渠道,讓非法賭盤持續壯大。
何昱奇認為,教育部體育署將升格為運動部,組織規模擴增近四倍,行政和推廣成本將大幅成長,若無健全的資金來源與市場機制配套,僅憑擴編行政組織,將難以有效推動全民運動與運動產業發展。
何昱奇指出,政府體育預算近年提升至約73億元,再加上運動彩券每年挹注的約77億元,合計約150億,與專家估計每年所需投入資源可能高達400至500億元差距甚大,遠遠無法支撐我國運動產業的理想發展目標。這種資源落差,正凸顯台灣運動彩券未能充分發揮效益的嚴重性。
何昱奇強烈建議,政府盡速修正運彩發行條例中的獎金支出率等限制過嚴的規定,運彩公會也期盼相關政策檢討,包括透過「量增利增」的模式鼓勵業者拚業績,銷量越高,玩家與通路端獲得的回饋也越多,形成正向循環;公會建議政府和發行機構設立「經銷商回饋基金」,每年編列約10億元,專款用於嘉惠第一線的銷售據點。

標題:運彩公會理事長發公開信籲:政府修正「獎金支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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