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豐:課徵碳費應土洋一致 並檢討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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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開徵在即,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建議,碳費課徵初期每噸應不超過新台幣100元,以避免綠色通膨發生,且不只國內廠商,進口產品也應一致課徵碳費,並檢討貨物稅。
三三會今天舉辦3月份例會並邀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專題演講。林伯豐致詞表示,台灣採用「獨步全球」的碳費徵收機制,目前無法抵換國內碳費,也無法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他對碳交所提出6項建議。

林伯豐表示,第1是國際碳權應力求透明化並與國際接軌,第2要增加國際碳權商品多樣化,並納入自然碳匯,第3加速設立國內碳權交易平台和國際碳權折抵國內碳費立法。
第4企業投資境外減碳並取得碳權後,可用於國內抵換或交易,並提高自願性市場碳權抵換量,第5應積極推動碳盤查和人才培育,第6是碳費課徵標準應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初期碳費課徵每噸應不超過新台幣100元,避免綠色通膨,進口商品也應公平同步課徵,並檢討國內貨物稅項目。
2025年即將開徵碳費,林伯豐會前受訪表示,碳費開徵應公開化、合理化,台灣目前規劃的碳費獨步全球,制度應和世界接軌,若繳納的碳費國際不能認同,或是國內廠商繳碳費,但進口產品沒有相關的課徵辦法,公平性會影響到台灣工業的競爭力。
林伯豐指出,關於碳費每噸價格,待看稽徵成果、成效與公平性後,再考慮是否往上調整;而繳納碳費的同時,政府應思考企業購買碳權後,能否在國際上使用,以及是否給予自行開發碳權的企業相關獎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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